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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何要力挺警察合法开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5:08 南方网
  人民网 朽木

  面对“砍手党”等犯罪团伙严重威胁群众和干警安全时,警察能否合法开枪?这个问题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媒体评论大都持反对态度,而80%的网民在调查中则旗帜鲜明地持赞成态度。近日,公安部就第一季度全国治安形势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言人武和平则有了明确态度,用媒体有关报道的话说就是“力挺民警合法开枪”。

  对这个问题,我以为,应当持实事求是态度。首先,要明确,现代法治社会、国家,都规定了警察慎用一定的“开枪权”,正如专家指出的那样,“最小动用武力论”是现代警察学最基本的原理,这样可以减少开枪造成的损失和危险。我们的国家当然也应遵守这一基本规则。

  但是,“最小动用武力”并不是说不能“合法开枪”。这一点,十分同意武和平的一段话:“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执行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警察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罪犯,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这,也是80%受调查的网民“力挺”“合法开枪”的根本理由罢。

  “合法开枪”好不好,还要看其效果。我以为,一味让罪犯嚣张至极,滥杀无辜,比如“砍手党”肆虐,一味让犯罪分子“武装到牙齿”而无应对措施,是根本不对的,是违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连人身安全都无保障,还谈什么“根本利益”?事实是,今年一季度,在“合法开枪”的震慑下,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就明显下降了。我还是想说,请多站在人民利益的基点上考虑问题:对罪犯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呵。

  还有一个问题,便是,现代法治国家也会根据各自的国情订立自己的法律。现在动辄比照欧美,任何事情都要与欧美“接轨”,值得商榷。学习人家的先进的观念,包括法制理念当然对,但是,人家的情况与我们不一样,社会文明程度、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犯罪率、犯罪程度也不一样。这就需要实事求是。这一点,我们真该好好向新加坡学习,他们对犯罪、对腐败,严刑竣法,铁腕铁律,不管什么人,包括在新的外国人,一旦触犯,严惩不贷。有时,我们恐怕要说,他们太“狠”了。但效果如何?好得很,世道太平。你能说新加坡不是现代法治国家?所以我说,不能光从书本到书本,一定要结合国情,实事求是。

  有人担心,“力挺警察合法开枪”会不会导致警察滥用权力。这个担心不无道理,但不难解决。对权力严格监督、管理,也一样“严刑竣法,铁腕铁律”便是!警察滥用权力了,出事了,一样严惩不贷便是。这一点,没有“悬念”,毫无疑问。 (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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