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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砍死"东北鸭王"凶手郭强伏法 祸起行业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5: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4月14日上午,随着一声枪响,杀害“东北鸭王”的罪犯郭强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2005年7月24日晚,号称“东北鸭王”的大洼县清水养禽场场长史维岩在回家途中被杀。2005年12月7日上午9时,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受害人和被告人亲属等共约300余人到庭旁听。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洪军(已判刑)与李卫东(已判刑)合伙经营一家鸭场,并向养鸭户收鸭。2005年7月中旬,因史维岩(被害人,男,卒年51岁)经营养禽场向养鸭户提高了收购价格,影响到陈洪军、李卫东鸭场效益,陈洪军与史维岩发生争吵。

  陈洪军用电话找到被告人李卫东,告知史维岩不同意降低收鸭价格,并提出让李卫东找人教训史维岩。

  李卫东找到曾在其经营的洗浴中心做过保安的被告人郭强,让郭强帮着打人,郭同意。李卫东从兴隆台区带郭强到清水镇陈洪军、李卫东的鸭场,陈、李二人授意郭强寻机打史维岩,让史维岩受伤住一个月左右医院。

  之后,陈洪军将史维岩的住处、车型、车牌号及史维岩的体貌特征告诉了郭强。李卫东回到兴隆台后给了郭3000元作为活动经费。此后,郭强找到被告人高洪奇(已判刑),让高洪奇帮忙打人,高应允。郭强自有一把砍刀,又让高洪奇为此准备了一把,二人跟踪史维岩伺机作案。

  2005年7月24日晚6时许,郭强找来高洪奇,打出租车从大洼镇跟踪驾驶奥迪车的史维岩,郭强通过电话询问李卫东、陈洪军,确认了驾车人是史维岩。郭、高二人让出租车抢先行至大洼县清水镇清水中学旁一路口处,下车用路边石块设置路障,躲在路旁守候。

  21时许,史维岩驾车经过,在下车清除路障时,郭强、高洪奇二人上前用携带的砍刀砍击史维岩数刀后逃离现场。史维岩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盘锦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史维岩系被他人以砍切类锐器砍击颜面、躯干及四肢,造成血液大量流失,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郭强逃到兴隆台后,即给李卫东打电话告知事已办完,李卫东约郭强到盘锦市证券公司附近,交给郭强5000元钱,郭强在一足疗城内分给高洪奇2400元。

  李卫东得知被害人史维岩已死亡的消息后,指使被告人王巍(已判刑)给郭强送去3000元。郭强嫌少,李卫东又筹集6万元让王巍送给郭强,并让王巍告诉郭强人死了赶紧逃走。

  2005年8月25日,被告人陈洪军、李卫东、郭强、高洪奇、王巍均被抓获。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郭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强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核准了判处郭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李长军 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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