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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处"9•15"事故责任人 中介机构被撤销资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8:32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4月17日电(记者刘非小)记者17日从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2005年湖南“9·15”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结束。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管理员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承担监管责任的乡镇干部、安监员等8人受到行政和党纪处分,与此相关的一家中介机构被吊销资质。

  2005年9月15日17时10分,湖南省安化县江南镇花炮厂发生一起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

故,死亡13人,伤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万元。

  湖南省安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贺德安介绍,事后查明,导致这起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花炮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氯酸钾作原料,加上气温较高、作业场地狭窄、配药工操作不当,磨擦引起燃烧,继而引发爆炸。

  据调查组调查,这家企业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执行当地政府要求7月、8月、9月高温暑天停止生产的规定,没有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当地政府也没有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检查和有效监管。

  记者获悉,中介机构益阳市安全评价事务所在对江南镇花炮厂进行安全评价时,对检查出的15项主要隐患未按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好;在未到现场复查的情况下,仍签署了“经现场复查,基本符合整改要求”的意见;明知该厂现状平面图与实际有较大差距,仍签署了“图纸与实际基本相符”的评价意见,并作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的评价结论,误导了企业和有关部门。

  据悉,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撤销相关责任人李建平、魏镜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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