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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有问必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开通法律咨询热线0595—22617110以来,广大读者纷纷打电话询问生活当中的法律问题,早报特邀李金泉律师进行解答。

  关键词宣传和实际的不符

  问:我家买了国家免检产品的地砖,可是铺上去后发现,地板砖颜色跟宣传册所说

的不一样。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据此,你可以依法请求销售者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

  关键词

  身份证无故被扣

  问:去年12月份,我在一超市打工,后来因工资问题要走,身份证却被老板扣了?该怎么办?

  答: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证明,非由法定主体并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扣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因此,超市老板无权扣留员工身份证,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向其协商退还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关键词谈好的工资却不给

  问:我哥哥在一家工厂上班,当初双方约定每个月的工资为1200元,后来工厂的老板以生意不好为由,只给1000元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可以吗?老板是否违法了?

  答:要看双方是否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修改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因此,对老板无故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请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或者请求仲裁。

  关键词未拿房先交物业费

  问:我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是没有交房,就开始收物业管理费了,这合理吗?

  答:没有交房时的物业管理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应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也由建设单位承担,而不应当由购房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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