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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药品"消失"调查》追踪:药品"消失"比价高更危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1:44 燕赵都市报

  ----专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骁悍

  本报记者 刘丽普

  10日,本报以整版篇幅刊发了《降价药品“消失”调查》后,在读者中产生了很大反响。一位从事医药商业30年的读者认为,是药品“商品名”泛滥导致了药价虚高,降价后

利润空间已不复存在,药品便“改头换面”或彻底消失。

  就降价药品“消失”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骁悍于17日下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在药品定价时,没必要为药品降价预留空间。

  ■应一次降到合理价位

  “从表面上看,药品降价对老百姓是好事。但是,当药品一降价就‘消失’了,那却比吃药贵的危害更大。”刘骁悍介绍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多的是对药品质量的监管。药品降价问题,虽不在该部门的监管范围内,但他可以说一说这个问题。刘骁悍认为,如果药品一降价就“消失”,没有了替代品,那是很危险的,它直接威胁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目前,这种现象就存在,有的药品已经找不到了,甚至是替代品。

  药品降价应该是其生产工艺流程或药品原料发生变化,导致药品成本下降后的结果。“现在这种降价不合理。其实,每一次降价没必要预留下一次降价的空间,应一次降到合理的价位。这种一次又一次的降价,也是对‘降价’本身的否定。”刘骁悍说,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得不到合理的利润,肯定没有人愿意做。“所以,应该追究相关部门将药品降价“降没”了的责任。”

  刘骁悍提到,通过调查显示,药品从生产到流通,最后到消费者手中,生产药品企业、流通单位所得的利润并不高,很大比例的利润被医生和医院占有了。他认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首先应该解决合理用药的问题,不能药品一降价,药品就没了,老百姓应该吃到物美价廉的药。

  ■“一药多名”将被遏制

  刘骁悍对记者说,“一药多名”很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只知其商品名,不知其药品名或通用名。另外,还有些药品利用改换面目提高价格,一降价就“消失”。

  他认为,“一药多名”是有些企业钻了政策的空子,从6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仿制药品商品名的申请,会大量减少“一药多名”现象的发生。同时,我省也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已经上市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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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专项治理“一药多名”

  本报讯(记者李慧敏)自4月18日起至5月31日,我省药监部门将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已经上市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检查,重拳打击“一药多名”现象。

  近年来,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规避甚至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滥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冒充药品名称,过度强化药品商品名,弱化药品通用名,并通过虚假广告宣传混淆视听,使得“一药多名”现象日益严重,给患者用药和药品监管带来困难。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规定》的顺利实施,省药监部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余天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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