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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打破论资排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3:01 中国青年报

  4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礼堂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玉兰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手中接过了集体一等功的奖牌。

  对于此项荣誉,杨玉兰感慨万千。2000年,在昆明中院陷入低谷的时候,杨玉兰临危受命,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到昆明中院。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她深知要走出困境,就要大胆革除弊病。在她的努力下,昆明中院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走出一条司法

改革创新之路。

  “要和国际法制观念接轨,就必须对审委会进行大胆改革。”昆明中院研究室主任姚磊说。他们首先对审判委员会这一敏感的审判机构“动起了刀子”,对审委会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审委会成员不以行政级别来论,而是注重法律水平和法律适用能力。现在审委会的17名委员中,具有研究生水平的有13人,绝大部分为从事审判管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专业人员。

  为使这一制度规范化,昆明中院出台了《审判庭、合议庭工作规则》,对审委会工作的各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在讨论案件时,必须讲明法律适用分析,不允许只是简单地表态;作为主持人的院长末位发言,不允许左右别人的意见;在审委会内部设专门委员会,实现繁简分流;对案件汇报设定统一格式,并讲明法律适用……

  这一系列符合审判规律的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收效,司法审判权得到了更公正的体现,审案质量和效率都得以提高,也提升了法官们的职业水平和职业尊荣感。一年之后,昆明中院审判的案件上诉率有明显下降,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比例上升。

  审委会改革后,只对有重大疑难或争议的案件及过权限的案件进行复审,大量案件的结案权下放到了合议庭。这就对审判长的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0年7月,昆明中院第一次对审判长进行公开选任,并在媒体上公示,一举打破了过去按资历评职称的办法。这一次共产生了37名审判长,最年轻的只有29岁,年龄最大的也不过44岁。一批业务精、品质好、作风正的审判长成为了合议庭的核心,过去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一去不返。

  民五庭庭长袁学红回忆起当初竞选审判长的时候,平静的语气中仍透着一丝激动。当时只有33岁的他顺利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成为了最年轻的审判长之一。

  “这在从前是不大可能的,一般从书记员干起,升到审判长至少也得10多年,不管能力如何,都得慢慢熬。”他说,“改革后,合议庭不再设立党组任命的行政长官,审判长真正成了合议庭的负责人,自信心、责任感和积极性大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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