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跑“野的”遭扣 车主喊冤》追踪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5: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运管执法听谁的? 日前,省运管局出台了“关于严禁扩大有奖举报范围的紧急通知”和“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运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然而,这两份通知的内容与之前各地政府出台的关于有奖举报打击非法营运通告的部分条款相抵触。那么,省内各市、州运管处将如何执法?他们将如何解决这一新情况?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省运管局有关负责人、德阳市 政府法制办公室等相关人士。省运管局 两个通知具有强制性 昨日上午10时许,在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记者采访了运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但勇。 记者(以下简称“记”):在此之前,省运管局出台过关于有奖举报打击非法营运的规定没有? 但勇(以下简称“但”):省运管局从来没有出台过任何关于有奖举报非法营运的规定。从2005年春运起,省运管局实行有奖举报,其范围只限于客运车辆出站超载、客运车辆及客运站擅自涨价和倒客、甩客3类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记:对于之前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有奖举报非法营运的规定,省运管局有何反应? 但:打击非法营运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出台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打击非法营运。因此,省运管局对此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记:紧急通知的规定是否具有强制性?对今后查处非法营运有何影响? 但:规定具有强制性,要求各市、州运管处必须执行。另外,该规定也杜绝了车勾勾的私欲,有利于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目前,我们正在呼吁建立整治非法营运的联动执法机制。 记:这一规定与现行的地方政府规定是否相抵触?省运管局如何协调呢? 但:目前,省运管局对各地运管处进行行业管理,其出台的规定属于行业规范性文件;而各地运管处和地方政府是隶属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说,虽然省运管局出台的两个通知具有强制性,但并不排斥地方政府的有奖举报规定。 德阳 有待进一步研究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德阳市,在德阳市交通局见到法规监察科负责人文安寿。对于省运管局的两个通知与德阳市有关通告相抵触一事,他表示有待进一步研究。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什邡市运管处。运管处杨处长表示,他从报纸上了解到省运管局关于禁止有奖举报非法营运规定出台,但目前还未收到德阳市运管处转发的文件。他们已停止有奖举报非法营运的行为。至于今后该如何执法,得等上级部门通知。 ·律师说法· 昨晚9时许,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牛建国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省运管局和德阳市有关规定中的部分条款相抵触,执法部门可依据省运管局有关规定,也可依据德阳市有关规定。如果被处罚者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解释的要求。最后,由省政府对此作出解释,决定具体适用依据。 本报记者 袁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