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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村居设立平安中心户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郭宏鹏 江俊涛 王伟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委、政法委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9月前,在全市村居普遍设立“平安中心户长”,负责调解邻里纠纷、收集治安信息、参与治安巡防等。同时下发的另一个通知决定,今年上半年全市每个村将聘用一名综治协管员,且不得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据介绍,“平安中心户长”的数量将视各村(居)具体情况而定。在农村,以村民小

组或自然村或相应户数为单元设立;在城市社区,以小区、楼幢或相应户数为单元设立;在成员单位,以单位或楼幢为单元设立。

  此外,今年上半年,厦门市还将建立村级(含部分村改居)综治协管员队伍,负责基层各项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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