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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必须与户籍改革配套而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04 南方日报

  “居住证制度必须与户籍改革配套而行”

  对话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彭希哲

  高端访谈

  上海是国内较早推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那么其实施效果如何?当地专家对居住证制度有何评价?这些都是深圳可以吸取的经验或者教训。为此,记者采访了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的彭希哲教授。

  上海居住证制度效果不很明显

  记者:目前上海居住证的实施情况如何?

  彭希哲:上海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后取得的效果不是很明显。上海市的初衷是想通过户籍管理的办法把上海想要的人才留下来。现在政府的调控手段并没有取得成功,不想引进的人也能通过各种渠道挤进来,而想引进的人才也可能进不来。我们知道的沈阳在废除暂住证制度两年多后又恢复了,实际上制度改革只是一种手段、形式,最关键的问题是在户籍制度上所涵盖的那部分人的社会权利和社会福利,如果这些得不到改善的话,无论是实施暂住证管理、身份证管理、还是居住证管理,都是无区别的。

  权利与福利不一样是必然的

  记者: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居住证要保证暂住人口也享有一些社会福利?

  彭希哲:并不是说暂住人口就应当享有某个城市的原住人口享有的权利。比如说一个来深圳10年的人,他参与了深圳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而一个来深圳才半年的人他拿什么来享受深圳市民享受的全部权利呢?

  我们所谓的“社会公平”并不是所有人享受一样的权利。现在中国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如果我迁移到某个城市就享受到这个城市市民的所有权利,这也是不公平的。这种权利与福利的不一样其实是必然的。一般来说,想通过改变户籍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是不可行的。

  记者:您认为居住证改革是不是户籍改革的一部分?

  彭希哲:居住证的改革确实是户籍改革的一部分。关键问题是,居住证改革到底起什么作用?如果只是改变一个管理的形式,如果只起一个“知道什么人住在什么地方”的作用的话,那怎么改都行,因为它并不影响到其他问题。但如果这种改革涉及到个人权利的基础,那么它的改革就必须和户籍改革配套而行,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形式改革。

  推行居住证需要正面激励

  记者:上海推出居住证时说,凭居住证可以享受到某些过去暂住证没有的待遇。

  彭希哲:上海对领取居住证的人口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不是所有流动人口都能领取居住证,而是给上海需要的人才办理居住证,这种人要有一定的学历、一定的居住条件、一定的职业。这个概念就像以前“准户口”的概念。

  记者:这一点和深圳不太一样,深圳市是只要有合法合理的理由,都可以办理居住证。一般的暂住人员都可以进行办理。深圳市可能还是希望通过出台居住证的管理办法来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

  彭希哲:如果是一种管理职能,就要从管理职能上来评价了。你给暂住人员什么权利,他为什么要来登记,这需要形成一个激励机制。领到居住证后,会拥有什么权利,会享受什么福利?归根到底这还是一个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问题——你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把这些人口纳入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暂住人口都享有福利不现实

  记者:现在深圳有800万暂住人口,您觉得给这么多暂住人口提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可能吗?

  彭希哲:这不太现实。理念是对的,都是中国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但现实中,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通过一个单一的制度转变过来。现在深圳有这么多暂住人口,如果他们都有了深圳户口,这么多人的教育、住房、养老保障金怎么办?这是一个更深远的社会问题,不是靠改变名称能解决得了的。这些问题公安局是解决不了的,这是要整个社会、政府齐心协力来共同解决的。

  记者:从目前国内居住证实施的情况来看,居住证比暂住证有没有什么进步的地方?

  彭希哲:我个人觉得并无实质性的变化,只是一个名称上、形式上的变化。因为整个社会的福利保障体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曾妮

  图:

  上海IC卡式居住证。资料图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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