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出租车运价听证要"三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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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11 东方网 | ||
当然,就笔者的见解而言,我认为听证会最终的目的要达到“三赢”。 “一赢”是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和合理的收入、劳动状况要保障。众所周知,在油价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驾驶员的收入首当其冲遇到麻烦。出租车行业的就业后备队伍出现危机,大多数人(包括一些农民工)对出租车的兴趣已经越益减少。收入的减少和劳动状况的不尽如人意,是其中的两大核心问题。前不久,某些媒体恶炒“8000元收入的哥”,实属荒谬。 “二赢”是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要保障。油价涨了,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保证了,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保证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表面上看,消费者可以有选择“乘车”和“不乘车”的自由、有选择乘“这辆车”和“那辆车”的自由,实际上,在目前上海的市场上,有时候“叫车难难于上青天”的苦衷,只有叫车人自己心里明白。我希望在大家都把目光焦距在运价“量”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背后“质”的服务和“质”的提升。 “三赢”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每个驾驶员都有公司在管理,这里有成本核算,更有管理效益问题。在现阶段,取消这个环节,让驾驶员都以个体户身份进入市场,确实有困难。国家那么大,政府管的事情那么多,指望“市场经济”四个字能够把这样庞大的驾驶员队伍、出租车队伍管理好,也是不现实的。问题是,企业从那里要效益?是从驾驶员身上、还是从消费者身上、还是从自身开始?我认为,通过改革20多年的实践,我们应该产生这样的共识,企业应该从自身开始要效益。比如,适当减少(不是大面积减少)管理人员;对驾驶员上交的“车份钱”按市场走势定量;对驾驶员的处罚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要动不动就罚600元到800元不等,让人听后心里发怵。 总之,出租车运价的调整、听证给了我们一个信息:即,在构建和谐社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我们会碰到越来越多这样的矛盾,但同时我们也会找到更多类似于这样的途径、手段来处理人民内部各种利益格局调整的矛盾。 作者:张生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