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高估商账追收师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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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王毅 今后,商账讨债人可持证上岗。4月16日,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将推出商账追收师等5个信用管理方面的新职业。据了解,首次商账追收师培训将于今年6月开班。(《华夏时报》4月17日) 给那些讨债人一个合法的名分,有助于解决一直是解决与执行老大难的债务纠纷问题吗?我看未必。 且不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短期培训能赋予商账追收师多大的权限,也不必探讨付费参加培训者的具体身份是否适宜于这一工作(因为对其身份的界定也相当重要),仅就更为广泛的公众而言,恐怕连商账追收师是干什么的都不甚了了,如此背景之下,即便是经过正式培训,商账追收师的身份、职业与合法性都是十分模糊的,他们又凭借什么来讨账?就凭着国家发放的一纸证书吗? 再者,企业间的债务纠纷问题,一直是司法仲裁与执行的难点,真碰上没羞没臊的老赖,被赋予司法权力的法院工作人员都为之挠头,一个商账追收师恐怕更是无可奈何。 当然,笔者完全理解有关部门设置商账追收师这一职业的终极用意,在于将处于司法边缘的讨账行为以商账追收师的形式来规范化,使讨债与还债的整个过程予以法制框架的约束。但这完全依赖于司法的效力,而不取决于一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商账追收师的能力。 由此可见,作为一种新职业,商账追收师固然可以借着国家机关的扶持而登堂入室,但无论从其工作性质难以界定的角度,抑或从缺乏足够法律权限的层面,直至其可能起到的追讨效果,都恐难尽如人意。若以为这一职业的出现,讨债方便可高枕无忧、万事大吉,恐怕还是过于天真。 相反,如果我们将商账追收师职业的出现当成一面镜子,反观当下市场经济中的信用缺失与诚信失守,或许更能映射出我们向市场经济过渡之时的诸多匮乏与隐患。正是由于失信的成本太低,而守信的成本太高,在如此背景之下,欠账不还自然蔚然成风,形成一道怪异的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