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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外中追问 在追问中失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魏青

  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终现处理结果。黑龙江省卫生厅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哈医大二院”)宣布了事件处理结果:哈医大二院被吊销“三甲”医院资格1年;ICU主任于玲范被撤职,并被吊销行医资格;护士长郭晓霞被撤职;血库主任被撤职;院党委书记王国良被撤销党委书记职务。主管副院长王太和被调到哈医大下属一个学院任职

;主管副院长谭文华被调到哈医大二系任职。这两人均被记大过。(《第一财经日报》4月17日)

  就在我们的拭目以待中,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终现处理结果,但是这是一个让我们感到很意外的处理结果。

  第一个意外,为什么不处理院长?我仔细浏览了处理结果,就是找不到任何处理院长的结果。医院出大事情,院长无责,这恐怕又是一个天大的处理责任官员的笑话,难道正如坊间传说院长有后台?

  第二个意外,为什么不是联合调查组公布处理结果?“天价医药费”事件有由中纪委牵头,中纪委监察办、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黑龙江省纪检委等参与的调查组介入调查,但是处理结果却是由黑龙江省卫生厅和哈医大二院公布的,由医院的主管上级来公布对医院的处理结果,这就好比是由婆婆处理儿媳妇,怎能没有恻隐之心呢?而由医院自己公布对自己的处理结果,又有什么说服力和公信力?

  第三个意外,为什么仅仅吊销“三甲”医院资格1年?“天价医药费”事件性质恶劣,为什么不能吊销“三甲”医院资格数年呢?一个在全国引起了空前反响的医院乱收费典型事件,短短一年后就东山再起,怎么体现代价惨重?怎么能够深刻反思?怎么能够体现违法成本意识?怎么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又怎么能够让其他的“猴子”害怕?

  第四个意外,为什么主管副院长又玩“异地做官”的把戏?种种迹象表明,两位主管副院长调到系统内的另外单位有“异地做官”的嫌疑,即使背着被记大过的处分,但是却能继续“异地做官”,我想主管副院长一定会窃笑,甚至感谢组织“宽大处理”。

  第五个意外,处理的人为何都是小卒?主任、护士长和血库主任都被撤职了,为什么医院主管上级的卫生局和卫生厅没有人被追究管理责任呢,难道“天价医药费”处理结果仅仅是就事论事?

  第六个意外,为什么不拿商业贿赂说事?过去新闻报道中披露了ICU病房开大处方的事情,大处方的背后就是医药回扣,为什么拔出“天价医药费”的萝卜没有带出医药回扣的泥呢?难道这些人真的很清白?值得怀疑。

  第七个意外,为什么不拿刑法说事?“天价医药费”事件涉嫌违反刑法的多个条款,比如伪造、篡改病历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挪用和侵吞病人家属自购药物又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过度治疗又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第三百三十五条。医院乱收费的处罚应该实现法律化,不仅有人要承担党纪政纪处分,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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