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歇岗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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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1: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
问: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2001年年底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公司要求我们歇岗,从那时起每个月就只能领到216元的基本工资。去年7月我怀孕了,按照公司的规定,我可以休一年的产假,假期从2004年7月到2005年7月。据我了解,女性在产假期间工资应该全额发放,我想知道,现在我所领取的这216元工资是否合理,全额工资是否应该按我歇岗前的工资发放?湘潭谢骊 答: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女性在产假期间应全额发放工资。因为谢女士在怀孕前已经歇岗,所以其所在单位向谢女士发放的工资应按照其歇岗后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该单位现在每月发给谢女士216元的基本工资是合理的。 记者 董可可 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