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裸浴场开也无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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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2:00 生活报 |
张敬伟 重庆第一个大型露天裸浴场———芙蓉江天体浴场定于“五一”前开放,游客可在原生态的青山绿水中与野鸭、鸳鸯一同戏水,浴场内实行男女分区沐浴,禁止拍照、摄像,同时还拒绝不下水的衣冠楚楚的“旁观者”。(4月16日《重庆晨报》) 这则新闻立即引起了国人的瞩目,一方面是否定和批评的声音,无非是说有伤风化、不合国情,或者说设立方在炒作挣眼球搞噱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认为此举就是好。 笔者以为要理性看待,从法律层面分析,如果法律禁止设立露天裸浴场,设立单位的行为违法,有关方需要制止,争论也就失去了意义。其次看是否合乎道德规范。西方国家既有男女分隔的露天裸浴场,也有男女混杂的露天裸浴场,更有是赤裸上身或全裸的细化规定,邻国日本的“混汤”更是举世闻名。但这些存在并不能被当做简单的道德推断,最关键的是看中国人是否有裸浴的习惯。新闻透露,当地山民夏天都有裸浴的习俗。看来此地设立裸浴场也解决了道德上的难题。 重庆的天体浴场实行男女分浴,且浴场两头都有弯曲山形阻隔,两岸都是箱形峡谷,高达上千米,封闭性极强,浴场沿线几公里内几无人烟。如此看来,此天体浴场的设立没有任何障碍。 除这一家即将开设的露天裸浴场,在国内还有哈尔滨、大连、四川三处露天裸浴场。应当承认,在一些人的思维里,对于新事物既有口是心非的应诺,更有心是口非的掩饰,有人因此不得不在卖狗肉的时候挂起羊头的招牌。 现代社会讲求法治、自由、民主、宽容和多元。细析露天裸浴场,则恰恰容纳了这许多现代社会的元素,国人当乐观其成。笔者最后要说,喜欢就去,不喜欢就别去。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