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钱生口角打人致伤 林某被揭阳中级法院判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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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6:30 大华网 |
本报讯特约记者黄春宇、通讯员林武欢报道:最近,揭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因赌钱找零发生口角三轮斗殴之后,一方追打另一方不着熏竟将怒气发泄在对方无辜的亲戚身上,致其轻伤的林某安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受害人吴某萍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人民币7779元。 前年4月15日晚9时许,林某安的胞兄林某葵在惠城镇梅一新村巷口设赌“鱼虾蟹”,并叫方某代其摇骰做庄。方某与参赌的林某因找换零钱发生口角,林某便与其子殴打方某及林某葵的堂弟。之后事态恶化,林某安又致林某的弟媳吴某萍轻伤。 经审理,惠来县法院于今年2月10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林某安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萍的医疗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人民币7779元。宣判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萍不服提起上诉。揭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遂依法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林琳、蔡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