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拍卖是否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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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28 重庆晚报 |
江先生(手机来电131*****556来电):在网上购物时,因卖家没设定底价,我以100多元的价格就拍得了一台全新柜式空调,不知这种拍卖是否有效? 晚报新闻律师团沈仁刚律师:我国拍卖法仅适用于特定拍卖企业的拍卖活动,而网站显然达不到我国法律规定的拍卖企业的资格标准,故存在法律适用主体不符的问题。另外,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于7日前发布公告”、“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等要 求,网上拍卖同样无法满足。所以该拍卖不具法律效应。同时,以100多元的价格就拍得了一台全新柜式空调,对卖家显失公平,根据民法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卖家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对该拍卖行为予以变更或撤消,因此江先生的这次交易是不保险的。记者 陈静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