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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假名牌被重罚,中国游客几分“窦娥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58 时代商报

  那些上衣“阿迪达的”裤子“普希金的”游客要注意了,如果最近想去欧洲游,请加小心换上非名牌的衣服或者中国地产名牌,不然容易挨罚。

  《京华时报》报道说,由于欧洲近期加紧严查游客在入关时所携带的假冒名牌产品,各大型旅行社纷纷提醒游客不要穿戴假冒名牌产品出国旅游,以免遭到重罚——穿戴欧洲制造的假冒名牌,不但在入关时会被没收,甚至还将面临单件500欧元、10件以上30万欧元的

高额罚款。

  欧洲海关出重手针对中国游客身上的假冒名牌,这多少让人有些不爽——你保护你的知识产权什么的,凭啥拿我们身上的衣服开刀?

  不爽归不爽,思考归思考。欧洲海关重罚中国游客身上的假名牌,算不上完全的无理取闹,严谨的欧洲人当然有着自己的道理。据报道,法国等国家规定,凡是在法国(也包括欧洲其他国家)购买或者使用假冒名牌产品将会面临重罚,最高可被处以30万欧元的罚款并被判3年监禁。人家保护欧洲名牌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受假货侵犯,这和我们打击假冒伪劣一样,是目的正当的合法行为。而且,“国外名牌对中国假货动刀”同样是得到中国法律支持的。如果站在大世界的角度,我们还真的有必要反思一下:欧洲海关的重罚之下,中国游客几分窦娥冤?

  从保护人家知识产权的角度,被罚不冤。我国的市场上,国际名牌满大街,就连山村的大集,毗邻的摊点也满是“世界名牌”。稍微有消费常识的人都知道,一百元钱三件的“著名运动装”不可能是真货,三十元钱一个的“国际品牌牛仔”,也不可能是真货。我们中的大多数,不是因为辨别能力上的有误,而是纯粹的图便宜或者喜欢一点点的虚荣,知假买假,能说我们没有责任吗?使用假名牌者决定着生产假名牌的规模,刺激着造假者的肆无忌惮,消费者的捧场当然助长了假名牌生产商的不法行为。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意识不到消费假货也是一种“助纣为虐”行为,也是应该受到处罚的。有人认为,应该严重打击的是那些假货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而不是消费者。理论上说,这是中国执法人员的事情,欧洲海关所能够做的,只有把住入口,不让来自中国的假名牌去冲击人家的市场,完全可以理解,并应该配合。

  从我们国内的消费环境角度看,被罚冤枉。有那么一部分消费者,是想买真正的名牌,可是即使是在有名气的大商场里,假货依然存在。我们确实缺乏火眼金睛,辨别名牌的真假。有的消费者甚至是花了真名牌的价钱,买到手的是假名牌。这样的冤情,还是存在的。从这个角度,欧洲海关的重罚的账应该记在经营商的头上,如果我们的手里有发票,当然也可以在被欧洲海关罚了之后,去经营商那里“报账”。

  据报道,以前我国许多游客到欧洲游时,带一定量的假名牌到欧洲,然后就卖给当地商人,因为那些假冒名牌质量也不差,利润丰厚,在中国一个假冒名牌背包,大约几十元人民币,到了欧洲可以买一两百欧元,不但赚回了旅游的费用,还有一笔不少的盈余,谁不想做这种生意?

  国际游戏规则,是国际政治、文化、经济领域历经百年以来、逐渐成熟积淀下来的通行法则,说明了这套游戏规则对于整个领域的良性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大家共同遵守它,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蛋糕。

  如果非得要估计出一个比例判别中国游客到底几分“窦娥冤”的话,不负责任地估算一下,应该是二分冤枉八分不冤。

  (相关报道见15版)

  ◎首席评论员 万应慧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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