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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正宗企业名义 四家非法广告主妄称"不怕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04 东方网

  在连续对非法夹页广告及其广告主进行报道后,《新闻晨报》中的非法夹页广告明显减少。但就在昨天,不少读者致电晨报热线反映,有人竟用胶水将1份非法搬场广告粘贴在晨报D5版上,另外还有3份非法小广告夹入其中。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小广告均未经工商部门审核,其广告主还冒用了其他正宗企业的名义,而非法广告主甚至气焰嚣张,妄称“不怕违法”。

  读/者/投/诉

  4份非法广告顶风作案

  昨晨,郭先生在武进路、江西北路附近的东方书报亭购买了一份晨报。他惊讶地发现,就在晨报A2版刊登《告读者》严禁非法夹页广告之下,仍有人顶风作案。

  从众多读者提供的报纸里,记者看到共有4份非法广告夹入了晨报,它们是:

  1份号称“新民晨报代办发行”的公兴搬场物流运输公司优惠券;1份自称“上海独一家、新闻晨报代办发行”的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广告;1份大众搬场运输公司优惠券;1份中山北路2020号中星经贸大厦打折机票订购广告。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广告主均是非法的。

  记/者/调/查

  

  正宗企业提醒读者别信“李鬼”

  此“公兴搬场”绝对“大兴”

  

  昨天,根据非法粘入晨报的“公兴搬场物流运输公司优惠券”上的信息,记者拨通了该电话。

  “晨报上粘贴的广告,就是我们在新闻晨报上发布的广告。”一个自称姓王的小姐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告诉记者,自己就是正宗的公兴搬场。她说:“用户只要撕下优惠券就可抵用38元。为确保夹杂的广告不遗落,公司特别要求要用胶水粘住,就是希望尽量多的人能得到抵用券。”

  记者马上追问:“晨报上说了,这些夹页广告都是非法广告!”

  王小姐回答说:“你管他是合法还是非法,只要得到了实惠就行。”随后她透露说,这些广告都是老板花钱雇人夹入晨报的,每夹5000份付125元。

  记者再问:“你们是假冒公兴搬场的吧?”

  王小姐一口咬定:“我们就是正牌公兴,其他公兴搬场都是假的。”

  尽管这个王小姐信誓旦旦,但当记者联系到正宗的上海公兴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立即发现此“公兴”绝对“大兴”。

  正宗的公兴搬场公司通过晨报声明:“我们公司从来都是通过正宗途径刊登广告。凡是非法夹入报纸、塞进居民信箱的优惠券、抵用券,那些''公兴''都是冒牌伪劣的,常常给市民带来损失。公司业务电话可通过114查询;车辆为桔黄色,驾驶员、工人均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有工作牌。”

  两个“大众搬场”都是“李鬼”

  昨天,记者根据非法广告上的预约电话,找到了所谓的大众搬场运输公司。

  该公司一个男子自称夹页不违法,就是在《新闻晨报》上做广告。但是,这个公司不能签订正宗搬运合同,也无法提供营业执照。面对记者的追问,他如此解释:“营业执照在总公司,我们这里是一个分公司。我们平时逃税的,所以总公司的大老板不知道有我们,二老板才知道。”

  记者一再要求对方提供总公司的地址、电话,但该男子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在对话中,这个男子声称不怕逃税触犯法律,更不怕从事非法夹报活动。

  昨天,记者又按照所谓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的非法广告,联系到该公司一个自称姓肖的先生。他一再声称自己是真的,不是假冒单位,还竟然说:“我们公司的广告是和新闻晨报广告部联系的。”记者告诉对方,新闻晨报广告发行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个人与该非法广告中的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接触过。对方听到这话,立即挂断电话。

  昨晚,记者通过114查询到了正宗的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办公室的刘傲菊表示:“我们公司从来没有通过非法夹页广告的方式,对业务进行任何宣传。那些非法夹页上的''大众搬场''都是假冒的。”

  “打折机票”坚持非法夹页

  “武进路、江西北路附近的东方书报亭,是我们公司夹进去的广告。”相比“李鬼公兴”和“李鬼大众”的遮遮掩掩,出售打折机票的“中山北路2020号中星经贸大厦”方面,显得很“坦率”。

  “我们在中星经贸大厦222房间,各地的机票都可以打折。”这个自称“宋叶子”的小姐向记者承认,其内容为打折机票的小广告,就是新闻晨报连续报道中所指出的非法夹页广告。

  “不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如何打击非法夹页广告,我们总是有办法夹进去的。”这个“宋叶子”说,该公司只要每周支付100元,约10万张打折机票小广告就会被夹入周一至周五的晨报,然后送往东方书报亭进行销售。

  再度严正声明

   新闻报社为此再次发表严正声明:

  昨天,本报社发现一些假冒《新闻晨报》的非法广告夹页依然被夹带在《新闻晨报》中零售。

  这些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的非法广告,不仅严重误导读者,也严重损害了《新闻晨报》形象。为此,本报社严正声明,所有权利侵害人必须立即停止侵害,本报社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告发布单位能够到本报社授权的总广告代理公司(如中润广告公司、智高广告公司、新闻广告公司等)联系广告发布事宜,也希望广大读者不要轻信这些非法广告的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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