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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在公路上随意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5: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近年来,因公路边随意停车和堆放物品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去年9月8日晚,鲁山县两青年共骑一辆摩托车行驶途中不慎撞到公路旁边的一大堆沙上,致使翻车后两人被摔向路中间,而此时恰巧一汽车驶过,来不及刹车便轧上了二人。未几,鲁山县辛集乡一农民在没有设置任何标志情况下将农用三轮车停靠在路旁加水,致使一骑摩托车的农民连人带车撞向该车,当场昏迷不醒……

  《公路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和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此,一旦酿成恶果,作为占道者,很难脱离法律干系。呼吁广大群众切莫在公路上随意停车和堆放物品。4

  胡耀华常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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