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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没升空 眼中“开了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5:37 北方晨报

  本报讯 刘德强 记者王玲 郭冰晶报道 本该绽放在天空的烟花没有飞向云端,却直奔着人群而来。被烟花射中的左眼从此永远看不到光明。

  这一幕惨剧令辽阳的田先生及家属承受了莫大的伤痛。经过海城市消协及工商部门的多次调解,日前,厂家一次性赔付田先生4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今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晚,在辽阳某医院工作的田先生与另外几名同事一起来到医院门前燃放烟花。当时,田先生站在距离烟花十几米外的地方。不料,燃放过程中,一枚烟花弹竟横着迸射出来,恰好射中了田先生的脸。

  经医院紧急救治,田先生被诊断为头面部鞭炮伤,颅面、颅底多处骨折,并伴有脑挫伤及眼眶眼睑复合外伤,而且左眼永久性失明。

  在向生产方海城某烟花厂家索赔时,厂家却认为这次意外完全是由于田先生观看烟花的位置不符合要求,按照烟花上的提示,那种烟花的安全距离必须达到30米。随后,田先生一家人在与厂家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拉锯站”未果后,投诉至海城英落工商所。

  英落工商所与海城市消协共同调解,认为,尽管田先生观看烟花的距离没有达到产品要求,但是,烟花所存在质量问题才是这场事故的“元凶”。经调解,厂方最终赔付田先生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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