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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禁下指标罚款抓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6: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消息记者1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以来,共有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其中9名公安机关一把手因此引咎辞职或者被免职。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在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除9名公安机关一把手外,还有几名人员的惩治正在进行当中。

  据介绍,这12个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县级公安机关,分布在吉林、辽宁、浙江、广东、江苏、河北等地。柯良栋指出,不达标的原因比较多,有的可能是因为刑讯逼供导致一票否决,有的可能是因为程序、实体等原因导致不达标。

  2001年10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和民警执法违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有记者问,据了解,北京市一些公安分局给派出所下了一些抓人指标,就是这个派出所今年抓多少人,而派出所把这个指标下发到各个警区,有的单位给交警下达指标,就是这个月罚多少钱,这两个是考评质量的范畴吗?如果不是,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柯良栋回答说,关于罚款指标或是抓人指标,我首先给你一个答复,这是不科学的,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也是公安部严格禁止的。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执法质量考评里扣分的要素。

  (编辑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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