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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吸纳“海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7:43 潇湘晨报

  

绿色通道吸纳“海归”

  ★长沙为海归的创业资金以及食、住、行、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了方便。资料图片

  昨日,长沙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学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长沙市留学创业资金在今年到位500万元的基础上,今后逐年追加。同

时,在海归的创业资金以及食、住、行、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等方面均开设了绿色通道,提供极大的便利。

  500万元资金支持创业

  《意见》规定,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在今年到位500万元的基础上,今后逐年追加,各有关部门要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创业资助资金全部用于留学人员来长创新创业资助,同时要健全留学人员创业融资体系。将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纳入市中小企业管理并优先予以支持。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扶持力度,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产生的利息支出,由所在开发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今后,留学人员在长沙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企业,其租用的生产、科研用房,根据资金投入情况,三年内给予一定租金减免。

  持居住证可办理多次往返签证

  非长沙户籍的留学人员在本市创业、工作的,可按规定申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其中,已加入外国国籍且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还可按规定向市外国专家局申领《外国专家证》或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领《外国人就业证》,持《长沙市人才居住证》可申请办理有效期1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Z”(工作类)签证。未加入外国国籍且需在本市落户的留学人员,凭本人有效因私护照、原国内户口证明可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其父母、配偶和子女户口可以随迁。

  《意见》提出,户口不在本地的留学人员赴港澳地区,可凭《长沙市人才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留学人员在长沙市工作、创业的,可申请购买自用免税小汽车一辆。

  可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套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可给予留学人员适当的易地安置费补助。留学人员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有关条件的可购买本市经济适用房一套。留学人员在本市的就业许可、社会保险手续按属地原则办理。

  意见规定,海归派子女需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在居住地段就近入学。特殊情况需跨学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借读费用。已纳入长沙市级人才信息库的留学人员子女就读长沙市中小学校,参照《关于对长沙市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留学人员也将和长沙市民一起参加该市的各类人才评选表彰,并可参加各类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评审。本报记者 周华平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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