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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同获刑 儿子被针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0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裁定,宣判“百脑汇”抢劫案罪犯张正银死刑,并验明其正身,押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24岁的四川省新津县青年张正银,曾在南京市珠江路百脑汇电子商城担任过保安,2005年6月份被辞退。凭借对原工作单位内部环境熟悉的便利,张正银准备了匕首、头套、手套、夹钳、起子、包等工具。同年8月2日凌晨2时许,他翻越铁门,钻门缝进入百脑汇电子

商城。当行至该商城南侧4号玻璃门附近时,发现商城保安吴某某在门口睡觉。因恐惊醒吴,张正银遂持尖刀对吴的颈部、胸部等部位连续猛刺数刀。后欲劫取财物时被其他保安发现,便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系心脏破裂、大失血而死亡。张正银的父亲张国云在得知儿子犯罪后,仍资助他200余元,帮助其逃跑。2005年8月4日17时,公安机关在江西省南昌市将张正银抓获;同年8月5日,公安机关在四川省成都市将张国云抓获。

  法院在裁判中认为,张正银构成抢劫罪,其父张国云构成窝藏罪。法院经查,张正银在“百脑汇”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被单位处理而对领导产生不满,但不应成为其抢劫的原因。故判处张正银死刑,判张国云有期徒刑一年。

  作者:龚达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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