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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教师获刑九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4月18日电 刘强 王丹阳 记者游春亮 老师辛勤指导学生本无可厚非,但广州某高校一名教师却通过泄露考试答案的“捷径”来“教书育人”,结果害人害己。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这位教师有期徒刑九个月。

  广州某高校这名姓梁的教师,自2003年6月起,受聘于该市某大学荔湾分校,为临时聘用的不占编制人员,负责招生、班务、教务工作。去年7月24日晚,梁某在广州市某职业

高级中学新楼504室内,将其掌握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至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英语I(1)、英语I(2)试题的16至50题答案,泄露给自己负责教务的物业管理专业班部分学生。7月26日上午,该班学生崔某、欧某在分别参加2004至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英语I(1)、(2)期末考试时,因夹带被泄露的试题答案作弊被查获。同日,梁某在单位对其询问时如实交代了考前泄密事实,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广州市国家保密局出具的密级鉴定书,确认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至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各专业英语I(1)、英语I(2)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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