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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23 法制日报

  21,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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