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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剑凌轻度刑事案件应提高侦检效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23 法制日报

  江苏省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剑凌认为,提高检务效能、确保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去年开始,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并建立起限期侦查终结机制,督促公安部门缩短轻刑案件的侦查期限,限期本院公诉部门尽快起诉,有效解决了轻刑犯在审前羁押时间较长的问题。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在调研中发现,一些轻刑案件因为侦查期限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审前被羁押或被限制自由的时间过长,不仅出现了“被捕两个月,最后被判缓刑”的罪刑不相适应现象,而且使犯罪嫌疑人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社会关系中,不利

于其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为此,无锡市开发区检察院经过论证,制定了《限期侦查终结制度》,并与公安、法院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加以确认,深化了限期侦查终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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