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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考委教育厅通知:严肃自学考试考风考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0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省自考委、省教育厅日前就加强自学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现代化通讯工具的普及,考试违纪、舞弊形式和手段呈多样化、隐蔽化发展趋势,少数办考人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麻痹思想和责任心不强的现象,从而直接影响了自学考试的管理质量。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重点加强“安全、

保密、考风、考纪”等环节的建设,严密组织、认真排查、防患于未然。承担国家考试的考点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严格按条件选拔和聘用作风正、素质高的教职工从事监考工作,坚持考前培训,并将监考工作列入对教职工年度考评的一项内容。考试期间各地要邀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巡回检查考点考试情况,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和信访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公示举报电话号码,考点要设立举报箱、曝光台,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指出,各级自学考试办考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凡因渎职懈怠、执法不力而造成考场大面积违纪舞弊的,要追究考区、考点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凡属在职人员的,要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考生的违纪舞弊行为,要认真记录备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纵容、袒护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要立即取消其监考资格,并由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后在教育行政部门系统内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者: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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