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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禁止小发廊“依附”小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2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罗水元)“这些小发廊、足浴店总算可以搬走了。”昨天,闸北北部某居委一则告示让居民王女士吃了颗“定心丸”,原来闸北区政府批转了该区经委的《推进社区商业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今后,该区沿街铺面将禁止开设15平方米以下的小发廊、足浴店。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所住的小区虽然离市区远点,但小区旁边的医院、学校、地铁

、公交等配套设施“讨人喜欢”。但小区外的小发廊、足浴店越来越多,一个个昏暗灯箱以及夜晚出入其中的“神秘”身影,不时地吵闹甚至打架声,让这里居民心有不安。

  “我们拍了一百多张照片。”接到居民反映后,闸北区经委进行了一番明察暗访。结果发现,居民反映集中的部分不正规发廊、足浴店大多面积都不足15平方米,而被居民怀疑为从事非法经营的面积更少。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店由于经营成本少,“利润”大,即使被有关部门查处后,也容易重来,而且一些业主为配合“需求”,还特意将铺面分成一个个小铺面予以出租。

  针对情况,闸北区着手制定文件,明确规定今后不但将“禁止开设15平方米以下的小发廊、足浴店”,还会对违规开设者依法予以重惩。

  据了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将依法取缔,一些现在虽有营业执照但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小发廊与足浴店,都被列入“严加看管”范围,待营业执照到期时,有关部门也将相应提高审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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