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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赤岗领事馆区规划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27 南方新闻网

  穗赤岗领事馆区规划不变

  省外办澄清,该馆区用地性质不变,现有领事馆区建设不会停止

  本报讯近日,广州有媒体报道称,原规划位于广州大道南东侧、赤岗塔西面的广州领事馆区范围内将建设大型休闲公园,有关方面打算重新选址建设新领事馆区。广东省外事

办公室向广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核实,广州市从未改变赤岗领事馆区的用地性质,也从无停止现有领事馆区建设的计划。为此,特就有关报道澄清如下:

  广州赤岗领事馆区是经广州市政府规划、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并报外交部核准的外事用地,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交通和周边配套设施已日臻完善。省市两级政府主管部门曾分阶段举行过领馆区介绍会,众多驻穗领馆均参加会议,新闻媒体也就此做过报道。目前,泰国、韩国、德国等多家驻穗领馆均对该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已上报本国政府,部分国家已就在此区内建设永久性馆舍项目进入相关审批程序,领馆区内的配套服务项目也将于近期动工建设。我省有关外事主管部门特别强调,领馆区系涉外用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改变领馆区的规划和用地性质。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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