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宁海关调查结果公布 富士未纵容经销商走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37 南方日报

  年初引起轩然大波的“富士胶卷涉嫌在内地大举走私”事件昨日有了权威说法。

  当天上午,广西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政府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了南宁海关经调查后作出的结论:“广西巨星(富士在华总经销商)不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

  对于此前由媒体披露出广西巨星的投资设立存在严重违规的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外资处李建明副处长也明确表示:“广西巨星的设立及审批程序是完全合法的。”

  调查结论一

  走私“罪名”不成立

  今年1月9日,有媒体引述国内匿名胶卷厂商(A公司)向商务部、发改委举报密函,指证广西巨星在日本富士胶片株式会社的支持下从事胶卷分切分装等违规经营生产,并且借道大行走私,给国内胶卷影像行业秩序带来极大的伤害。

  此事件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彻查。不过昨日由广西南宁高新区副主任张先进代为宣读的题为《南宁海关关于对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进口未曝光富士彩色胶卷的核查情况的复函》的文件显示,南宁海关公布的调查结论是,巨星公司进口未曝光富士彩色胶卷向海关申报面积属实,不存在偷逃税款的行为。

  据介绍,南宁海关调查是从1月23日开始,一直调查至4月初。期间,海关对广西巨星生产的胶卷“长度、宽度、面积、净重、单位应税面积”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并交由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查机构中国检验验证集团广西分公司进行检验。“调查过程非常仔细”。

  不过有记者注意到,当天活动现场自始至终没有南宁海关人士出现,而海关的最终调查结果报告,也在宣读完毕后收起,相关调查细节并没有公布。

  调查结论二

  广西巨星公司合法

  事件的另一个关注重点是广西巨星的设立和投资是否合法。此前A公司指责,广西巨星在申报投资项目时“以生产数码相机的名义违规进行限制性项目胶卷及相纸的生产”。

  对此,出席发布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外资处副处长李建明公开予以澄清:“巨星公司的设立及审批程序是合法的。”

  李建明介绍,2004年7月广西巨星最初申报的经营范围确实包括数码相机、未曝光胶卷、未曝光感光相纸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按其当时的计划,数码相机及其研发的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的70%,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于数码相机属于鼓励类项目,且数码相机及其研发收入已超过企业总收入的70%,广西巨星属国家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未超1亿美元,按规定由广西发改委对该企业的成立进行合法审批,并未越权违规!”

  随后广西巨星申请调整在华投资业务,确定先集中资源发展未曝光彩色胶卷及未曝光彩色感光相纸业务,投资额相应调整为4980万美元,并于同年9月广西巨星进行了重新申报,“这一投资同样未超过地方政府关于限制类项目的审批上限,广西巨星的设立及审批是完全合法的!”

  至于为何广西巨星要调整当初的投资策略,放弃数码相机的生产和研发,转为专注生产胶卷和相纸?巨星公司何震发的解释是:“数码技术的发展太快,巨星公司没技术能力与大品牌竞争之前,公司要小心看待各项投资,所以改为集中在技术上更有把握的胶卷和相纸进行投资。”

  富士:经营和声誉受影响

  昨天下午,富士胶片通过电子邮件给本报发来声明,对南宁海关有关“巨星公司不存在偷逃关税”的权威结论表示欢迎,并且承认此前“作为与巨星公司有贸易往来的富士胶片公司,个别媒体的失实报道及引起的市场误导,严重影响了富士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声誉。”

  本报记者戴远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