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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边在建高楼促销信息不算户外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38 南方新闻网

  珠江边在建高楼促销信息不算户外广告

  经工商部门审批即可发布,楼盘建好后继续在楼体上打广告须报规划部门审批

  本报讯(记者严艳何达志通讯员叶华新)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规划局获悉,《广州市珠江岸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下简称《规划》)已批准实施。根据《规划》,珠江沿线住宅等

多个区域将“拒绝”户外广告,然而,记者昨日实地走访后发现,滨江中至滨江西段住宅上附加的户外广告十分普遍,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广州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广告合约期,“问题”广告的清理工作将会逐步推进。

  “历史遗留”广告逐步解决

  根据《规划》,珠江沿线将有四大户外广告禁区,它们分别是:珠江沿线住宅、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二沙岛公共建筑及高级住宅区;新城市中轴线江上景观区和珠江新城四大文化建筑。

  目前,上述区段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如何?哪些广告需按照《规划》指引进行清理?昨天下午,记者走访珠江沿线、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及二沙岛公共区段发现,沙面历史文化保护区几乎看不到户外广告;二沙岛公共建筑及高级住宅区虽然没有永久设置的户外广告但少数临时张贴的医疗广告却出现在了公告栏里。

  相比之下,滨江中至滨江西路一带,户外广告却十分丰富,除了在商业建筑上设置外,不少住宅的楼顶也纷纷打出户外广告,几乎每隔20米就能见到一块。这些住宅楼多十分陈旧,楼顶的广告也多以药品广告为主,另有一些日化用品及酒料广告。据附近居民称,这些广告已设置了很长时间,“滨江西路一段比较繁华,加上对岸沿江路经过的人多,这里的广告隔着珠江不分日夜都能清楚地被看到。”

  对此,广州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将由几个部门联合组织对不合要求的广告进行清理,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有些广告是以前签订的合同,需等到合同期满逐步解决。

  楼盘促销广告三月一签

  珠江沿线住宅禁止设户外广告,也引起人们关注一个新问题:珠江沿线在建的高层住宅上,时常可见售楼标语、售楼电话等信息。这些广告如何定性?平时又是如何管理的?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工商局,据该局广告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在建高楼上的出租、出售信息,不算户外广告,而为临时广告。按照规定,楼盘开发商在发布临时广告前,可以向各区的工商分局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即可发布,一般情况下,临时广告的期限为3个月,3个月到期后,可以按规定续签。

  不过,该负责人指出,在建楼盘建好后,如果继续在楼体上打广告,发布商业、服务信息,就属于永久户外广告了,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通过招标来经营。如果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一律不准发布。该负责人透露,户外广告设计及经营权公开招标是广告发展的大方向,虽然相关招标法规尚未出台,但广州已有几个试点,目前开展得不错。

  此外,该负责人还强调,在建楼盘的临时广告必须在工商分局审批后才可发布,如果没有审批,工商部门将联合城管对非法广告进行拆除,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图:

  滨江中至滨江西路一带的珠江两岸,这样的楼顶户外广告为数不少。本报记者谭伟山实习生陈伟斌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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