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后悔,千万别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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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49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 刘昕) 新闻回放:3月30日晨,长春市拆迁部门会同执法部门,依法对长春市南关区金桥花园拆迁工程中一户居民实施行政强迁。 拆迁过程中,一男子站在房顶点燃爆炸物抛向人群,进行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利用高压水枪将其控制后,又在该户房内搜出狼牙棒、自制火药筒、燃烧瓶等凶器。 “一时冲动,没有考虑到后果。”耷拉着脑袋的杨某为自己的莽撞行为后悔不已。前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对杨某批捕,并近日将提起公诉。依照《刑法》第277条,如果罪名成立,48岁的杨某将被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昨日,记者见到“3·30”事件中暴力抗法的杨某。“那天早上我出门锻炼,回来时发现有关部门正在拆房子。”杨某看到这一幕,悄悄从后院爬上房,拿出了以前准备好的爆炸物。 “当时什么也没想,如果知道后果这样严重,我肯定不会采取这种手段。”杨某表示,希望心里仍有“想法”的被拆迁户,以他为鉴,任何时候都应以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利益,不可采取过激行为,“现在我只想好好改造,尽早和家人团聚。” 长春市拆迁办有关人士介绍,长春市已实施了7起行政强迁,杨某之举在所有拆迁行动中的抵抗最为厉害,这也使杨某将成为长春市自去年启动行政强迁以来,因暴力抗法阻碍行政强迁工作而被公诉的第一人。(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