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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面对乱穿马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01 东方网

  怡然作品集乱穿马路,是一个多少年来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大概这也是一个世界级难题。在到访过的几个国外大城市看到,其实也有乱穿马路的现象。看见红灯亮起,我们几个中国人停下脚步,却眼睁睁看见几个老外闯着红灯走过去了。当然也许那并非本地人、本国人,但在这样管理严谨的地方乱穿马路,却使我们大为惊讶。不过这也说明乱穿马路确实是城市管理的顽症。而在人口密度很高、流动人口极多的上海,只要有千分之一的行人乱穿马路,就是一个不得了的“壮观”而混乱不堪的场面了。

  为了整治这个交通顽症,从4月13日起至今年底,本市交警部门将对“四车”、“两乱”展开严管重罚,目标是基本消除内环以内的“四车”现象,确保外环以内“四车”、“两乱”现象明显减少。为此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拨出专款900万元,为交警专门添置了17辆电子警察巡逻执法车、200辆两轮摩托巡逻警车、500台数码照相机。4月14日上午,普陀交警支队率先打响了整治“第一枪”,在铜川路、曹杨路路口开始动真格,“见违必纠”,仅1个小时里,就有10多名路人、骑车人因为闯红灯被罚款,近10辆无证三轮车、板车被扣下。一名路人因为闯红灯且拒不认错被处以高出5倍的罚款,即为他的乱穿马路付出了50元人民币的代价。这几天整治活动正在全面展开。看来,这“四车”、“两乱”中,最难治的莫过于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

  动真格,来硬的,当然是好事。假如通过这样的整治,行人能自觉依法按章行路,那真是太令人高兴了。可是,我对这样的“见违必纠”总有些将信将疑。其实,多少年来,这样的整治行动在上海开展过N次了,每次一开始都是声势浩大,末了却悄然偃旗息鼓。为什么?不是警方决心不大,力度太小,实在是法不责众、力不从心。记得有一年,遇见某报社的一位资深编辑时,他刚刚在整治乱穿马路的风头上挨了罚,那天早上在外滩乱穿马路时被逮个正着,无奈受罚5元。他自认倒霉,却对执法的警察说,你们有本事天天在这里候着,对每个乱穿马路的人都处罚,这样我就真的服了。

  这话似乎不应该说,自己错了就认罚吧。可是谁能否认他说的不无道理呢?这话不也表现出一种随大流违章后独独自己受罚颇感委屈的心态吗?“见违必纠”,换言之就是不见不纠、不见不罚,那么同样是乱穿马路,但总有人侥幸逃脱,而且可能是大多数,被发现、被“抓住”挨罚的总是少数,原因很简单,对执行“见违必纠”的任务而言,上海的道路实在太多,乱穿红灯者实在太多,我们的警力却实在有限,“协管员”又没有处罚权。于是,一次又一次地大规模整治,一次又一次地法不责众,增强的并不是违章者的守法自觉性,却是“抗药性”、侥幸心,偶尔被罚的人则备感“委屈”、“无辜”。这样的状况年复一年,构成一种恶性循环,“顽症”久治不愈,致使城市交通秩序依然如故,甚至越来越糟,交通法规的威权也在这个过程中被挑战、被弱化。

  那可怎么办呢?伤透脑筋!

  依我看,对眼下的交通整治不能急功近利,速战速决,期冀短促突击,限时限刻就能奏效,就能大为改观,显然过于天真。目前需要的是足够的思想准备、行动准备、人力和物力的准备,一旦下定决心,就该制定一个长效方案,科学调集、配置警力,任何路段、任何时候、任何行人乱穿红灯,都有警察“纠”和“罚”。不然,反而适得其反。同样违章,此时此人被罚,彼时彼人不了了之,执法的严肃性哪里去了呢?所以,严就要严到底,严透彻,甚至严过头,真正严管重罚。不“罚一儆百”,不“矫枉过正”,一切徒劳!不信?走着瞧!

  对突击整治的效果,我持不乐观态度。从根本上说,这须有赖于公民道德素养的普遍提高,守法荣辱观的牢固确立,使市民无论何时何地都能把交通法规内化为个人的理性自觉,自己的一种习惯成自然的规矩。这更是一个系统工程,可绝非年底就能“竣工”的哟!


作者: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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