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五万会议费 酒店经理潜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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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07 南方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某酒店外联部经理将一单位在该酒店的会议费用5.1万元据为己有后卷款而逃。记者昨从福田法院获悉,这名携会议费潜逃6年的案犯被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刑半年。 据介绍,在1998年底到1999年1月初,案犯姚某在深圳一酒店担任外联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收取的中国某工业协会在该酒店的会议费用5.1万元据为己有。1999年 1月4日,姚卷款逃离该酒店。在其潜逃6年之后,于去年8月25日,在福建省厦门市被警方抓获,之后被检方以职务侵占罪诉至法庭。今年1月10日,姚的家属代其退出了全部赃款。(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