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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信息联网 申请人再难作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07 南方新闻网

  公证处信息联网申请人再难作假

  公证部门提醒市民骗公证书造成损失的或负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朱倩通讯员阮国胜谢京杰)1个月前,因持假身份证被公证员识破,昨日,何某故伎重施再被识破,其假身份证随后被公证部门扣留。深圳市公证处建立黑名单,只

要市民曾经用假材料骗取公证书,便会名列其中。

  深圳曾经屡次发生不法分子用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事件。深圳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昨日表示,去年8月,深圳市公证处推出网上公证,各级公证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日前,网上办证系统大显威力,两次识破市民何某的骗证企图。今年3月17日,何某为了将位于宝安区新安市场C座的某号房屋卖掉,计划利用虚假身份证,从公证部门骗取委托公证书,结果却被市公证处的公证员识破,遭到拒绝。

  而何某不曾想到,他从此被列入“黑名单”。昨日,何某又拿着那张假身份证来到另一家公证处,要求办理委托公证。同一个人、同一套房产、同一个假身份证,受理申请的公证员及时接到系统提示,不费吹灰之力,便识破何某的骗局,依法扣留了其假身份证,而何某则偷偷溜走了。

  公证部门提醒市民,《公证法》已于今年3月1日实施,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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