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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640万被罚338.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妍通讯员穗地宣)昨天,广州市地税局向媒体通报了全国24省市地税、公安联手破获的广州美致蓝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税案(以下简称“美致蓝偷税案”)的查处情况。该案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案件,也是国家税务总局通报曝光的2005年度十大税案之一,涉及全国24个省、市,依法应查补税、费、金、罚款合共64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涉案的王屹南、朱桂卿两人被依法判刑,对个人及涉案公司处罚金共338.5万元。

  案发:300多人联名举报

  2003年初,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接到一封由300多人联合署名的群众举报信,举报广州易出因私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不久更名为广州市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称其在从事出国留学、移民等中介服务过程中,收取大量咨询服务费不开发票,涉嫌偷税。广州市地税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简称美致蓝公司)实施税收检查。

  检查发现,美致蓝公司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移民等咨询中介服务,收取咨询服务费,但在财务核算和纳税方面混乱。该公司同时悬挂“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加拿大海外移民中心”、“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三块牌子,以“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形式进行运作。其中只有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没有购买发票和设账经营,开业以来基本上向税务机关零申报。

  侦查:案件涉及全国24个省市

  2004年6月24日,全国24个省市的地税稽查部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统一采取行动,对美致蓝公司在各地设立的所有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公安机关分别在广州和陕西拘捕了法人代表王屹南、朱桂卿夫妇,并在其住所、汽车和公司仓库,查获了大量的合同、客户名单、收款收据、内部凭证和重要文件等。经核实,美致蓝公司在2001年至2004年间,办理出国人数5000余人,偷逃税费金逾640万元,其中,广州美致蓝公司应补税款、滞纳金105万余元。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法人代表王屹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8.5万元,对陕西美致蓝公司处罚金50万元;判处财务负责人朱桂卿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对广州美致蓝公司处罚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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