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借出4万元要不回 打赢了 100岁才能全要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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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焦作讯焦作的老刘碰到了一件闹心事,好心借给邻居老张4万元钱,但几年过去了,老张一直未能归还。无奈之下,打起了官司。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法院却执行不下来。通过协调,老刘只能每月扣除老张的妻子200元的退休金。“我今年快60岁了,连本带利息一共8万多元,连续扣除41年才能完全收回,我能活到100岁吗?”昨日,老刘面对记者很心烦。 据了解,1998年7月4日,焦作市中站区居民老刘借给邻居老张4万元钱。老张承诺年底连本带息一并还清。但是,直到2000年7月,老刘一分钱也没要回。无奈之下,老刘于2000年7月将老张告到了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令被告老张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老刘本息及其他费用8万多元。 虽然官司打赢了,但是老刘并没有长出一口气。因为老张对法院的判决无动于衷,强制执行也未能执行到现金。最后经法院工作人员协调:从2002年4月起,每月从老张的妻子的退休金中扣除200元来还老刘的债务,直至将欠款还完。 “本金4万元,加上从借钱到开始还钱时的利息以及替老张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4.14万元,一共是8.14万元。如果以一个月扣200元(最初的5个月每月扣除150元)计算,一共要扣除41年。”□记者郭长秀通讯员郭树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