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宫:公益不等于全额免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2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评论员闻过 由国家拨款建设,大部分运作经费又由政府承担的少年宫,开展活动要不要免费?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再次把带有公益性特点的少年宫,推向了问题的前台。 据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各地少年宫开展的活动确实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这样的做法,注定少年宫只能走精英路线,比如说你是某个活动项目尖子,才能有幸领取通往少年宫的免费证。这种免费是很好,但却让大部分孩子与少年宫无缘。 在市场经济时代,少年宫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少年宫的大门向全体青少年开放。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少年宫教育是以兴趣培训为主的。而兴趣培训,无论是教学设施、少年宫运作的维护、师资的聘用等,都需要一定成本,这不可能全部由同级政府财政承担。因此,少年宫在开办各类培训班之时,适当收取家长的费用,让他们分摊部分成本,这其实是少年宫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问题在于,无论如何,少年宫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来考虑。由此出发,我们就要问,既然少年宫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既然也有部分在岗师资领取财政工资,那么,社会也有权力要求少年宫向青少年提供部分免费项目;即或是兴趣培训班,因为校舍不可能像社会上同类培训班那样,还需要缴纳租金,其收费,也应该比社会同类兴趣培训班要低;此外,少年宫是否也应像学校那样,减免或者部分减免一部分家庭困难孩子参加培训班的费用呢?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如何评估少年宫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问题。 根据中央《意见》最新的精神,少年宫作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这又涉及到成本费用的计算问题。 家长都很清楚,公益不等于全额免费;家长也愿意分担孩子参加特色专长培训成本费用。但这成本费用到底如何算呢?如果没有账目的公开,如果没有透明,如果少年宫培训班聘请的师资比社会一般成本都要高,这当然也有违中央的精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