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安部重申严禁刑讯逼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2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北京消息,中国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在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公安机关要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有效地预防、遏制刑讯逼供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柯良栋强调:“公安局、公安分局如果被发现有刑讯逼供现象,并且出现严重后果,那么将会被‘一票否决’,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判定为不达标。”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所属执法部门或派出机构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导致其重伤、死亡的;滥用警械武器致人死亡的;因对监管场所管理不当导致被监管人集体脱逃的;因重大执法过错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重大事故的等,本级公安机关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应确定为不达标。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行政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执法情况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民警执法违法情况。

  据他介绍,公安机关今年将派出2400多个执法质量服务队,参加基层的执法办案活动。

  柯良栋表示,执法质量服务队下去以后发现了执法问题,那些不应该发生的,比如说刑讯逼供等等这些问题,作为派出所或者刑警队的一个普通民警,有责任和有义务提出来让所在的派出所,所在的队马上加以解决、处理,不能够再这么干,要及时地予以处理。最后在执法质量考评的时候,是由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公安机关来统一地组织、实施,我相信已经发生了刑讯逼供这个问题,最后不会因为执法质量服务队当时在这个公安机关工作过,刑讯逼供的事情就可以抹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