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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景楼盘信息不算户外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1: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叶华新)前日,珠江两岸户外广告规划公布,沙面、二沙岛、滨江东路沿江高层居住区等6处被定为户外广告禁区。昨日,有市民致电时报询问,这些地段的在建高楼上时常可见售楼标语、售楼电话等信息,算户外广告吗?平时是如何管理的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工商局,据该局广告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在建高楼上的出租

、出售信息,不算户外广告,而为临时广告。按照规定,楼盘开发商在发布临时广告前,须向各区的工商分局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即可发布,一般情况下,临时广告期限为3个月,到期后可以按规定续签。如果没有审批,工商部门将联合城管对非法广告进行拆除,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还指出,在建楼盘建好后,如果继续在楼体上打广告,发布商业、服务信息,就属于永久户外广告了,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通过招标来经营。如果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一律不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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