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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有资产流失 哈复审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2:3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讯记者从哈市国资委获悉,针对目前哈市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审核不严,导致资产清查和评估结果不真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哈市政府近日作出决定,哈市从即日开始启动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专项复审工作,整个工作将于5月末结束。

  据了解,此次复审范围为2004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包括哈市建委、房产住宅局、城管局、建工集团、投资集团、进出口集团、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物业集团、燃气化工总公司以及原市建材局等部门所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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