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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致蓝”偷逃税6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2:32 信息时报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进程:一审判决

  审理法院:越秀区法院案情

  关键词:移民中介偷税被罚

  时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地税宣)涉及全国24个省市的广州美致蓝出国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偷税案近期审结,地税部门依法查补税费滞纳金、罚款共计640多万元,涉案的王屹南、朱桂卿两人被依法判刑。该案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督办案件,也是国家税务总局通报曝光的2005年度十大税案之一。昨日,记者按照其网站上提供的电话打过去,发现该公司仍旧办理有关的留学、移民的业务。

  群众举报偷税案曝光

  2003年初,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接到一封由300多人联合署名的举报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致蓝公司)涉嫌偷税的信函和资料。广州市地税局随后检查发现,美致蓝公司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移民等咨询中介服务,收取咨询服务费,但在财务核算和纳税方面混乱。

  该公司同时悬挂“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加拿大海外移民中心”、“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三块牌子,以“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形式进行运作。三块牌子中,只有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没有购买发票和设账经营,所签订的合同和收款方式也五花八门,开业以来基本上向税务机关零申报。

  案件涉及全国24省市

  据了解,美致蓝公司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陕西等全国24个省、市均设有代办机构。经初步查证,广州地税稽查部门认为美致蓝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遂将此案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总局稽查局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美致蓝偷税案”成为全国国、地税机构分设以来,涉案范围最广的全国联动互查案件。

  2004年6月24日,全国24个省市的地税稽查部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统一采取行动,对美致蓝公司在各地设立的所有机构进行突击检查。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税务部门掌握的证据材料开展立案侦察,分别在广州和陕西拘捕了王屹南、朱桂卿夫妇,并在其住所、汽车和公司仓库,查获了大量的合同、客户名单、收款收据、内部凭证和重要文件等。经各地地税稽查部门检查核实,美致蓝公司在2001年至2004年间,办理出国人数5000余人,偷逃税费金逾640万元。

  积极补缴税款获轻判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美致蓝公司及法人代表王屹南和朱桂卿夫妇已构成偷税罪,鉴于两人被拘捕后能如实交待经营活动情况,积极补缴税费,减少了社会危害性,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法人代表王屹南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8.5万元,对陕西美致蓝公司处罚金50万元;判处财务负责人朱桂卿有期徒刑一年5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对广州美致蓝公司处罚金200万元。

  揭密“美致蓝”偷税案

  四大偷税手法

  ●精心策划,采取模糊纳税主体方式开展业务

  ●设置内外两套账,隐匿不报、少报应纳税款

  ●将公司经营收入转入私人账户,隐瞒资金流向

  ●采取“金蝉脱壳”的办法,逃避政府部门的检查

  三大案件特点

  ●涉案面最广

  ●作案手法最隐蔽

  ●隐匿收入数额巨大

  三大犯罪特征

  ●规模集团化

  ●手法智能化

  ●运作网络化

  ■记者调查

  致电该公司被告知仍营业

  昨日,记者打开了美致蓝公司的网站(www.ma-jor-line.com),发现网站仍在运行,全国各地都有其分支机构,不同地区的联络处的名字也各不相同。该公司不但办理去加拿大的留学和移民,还办理去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留学和移民业务,以及外语的培训业务,记者在网站上还看到大量的“成功案例”等等的宣传资料。

  记者又按照网站上提供的电话打过去,发现该公司仍然在营业中,接电话的小姐表示他们现在每天仍旧能接到从各地打过来的咨询电话,他们也办理有关的移民和留学业务。

  ■提醒

  委托中介办手续要拿发票

  广州市地税局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这类出国移民手续时,要与省公安厅批准核发的、具有办理因私出入境资格的中介机构签署合同,并索取合法发票,注意合同和发票上加盖的公章是否与中介机构的名称相一致,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涉税违法行为,应积极收集有关证据,并可拨打广州市地税局12366热线电话举报,共同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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