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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诚信“黑名单”严打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2:51 南方日报

  专项治理工作启动

  建立诚信“黑名单”严打商业贿赂

  自查自纠期间局部交代问题者将从严惩处

  本报讯(记者/曾妮实习生/毛丽娟通讯员/莘坚)今后,有过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登上诚信记录的“黑名单”,深圳希望通过此举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昨天下午,深圳市召开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实施。深圳市将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切实整治商业贿赂行为。

  今年,治理商业贿赂被作为政府机关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据了解,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深圳最近已启动了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于3月29日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昨天的会议上正式下发实施《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市纪委与监察部门已通过分析信访举报线索,筛选出一批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进行重点调查。

  根据该《实施方案》,深圳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金融投资将成为重点治理的行业。深圳将拿出三大措施,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实施“阳光工程”,二是建立“行政管理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从今年5月下旬至11月,深圳市各部门将全面自查自纠,按照案件情节的轻重、影响的大小和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局部交代问题的,一经查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在昨天的会议上强调,治理商业贿赂要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划清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权威声音

  “潜规则”走向“显规则”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

  商业贿赂由‘潜规则’向‘显规则’转化,并公然挑衅现行法律规则和传统社会道德的趋势!一些人普遍认为,不花钱不能办成事,并将其作为指导自己经济活动的首要准则。今年春节,深圳曾查处宝安区公明街道办原副主任林建荣,原以为其涉案金额只有几十万,没想到查出来林建荣竟然贪污受贿1000万余元,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不断滋生蔓延,已成为深圳市改革开放事业的巨大隐患。商业贿赂一是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二是直接影响深圳市投资环境,三是变相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外商投资者在商业贿赂的‘潜规则’面前,往往会感到无所适从。如果不行‘潜规则’,担心会失去市场;如果屈从,又怕受其本国商业贿赂法规的处罚。投资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此外,商业贿赂还引发了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问题。“看病贵”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商业贿赂以高额回扣为“潜规则”,增加了医疗费用和药品的成本,并转嫁到患者身上。类似的因素很容易引起老百姓不满,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深圳必须以体制创新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圳必须不断规范和完善“三个要素市场”,如扩大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比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医疗设备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坚持用市场配置资源,堵住“权力寻租”的后门。

  链接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措施

  非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化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指的是政府机关现实存在的但又没有被列入国家《行政许可法》划定范围的政府审批项目。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受国家《行政许可法》调整,也一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实际工作中个人操作性大,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深圳正在进行的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以外的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设定、实施以及监督检查予以规范,从根本上切断权力寻租的可能。目前深圳市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已纳入电子监察,有关法定化工作程序也已交由市法制办落实。

  实施“阳光工程”

  “阳光工程”将关系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和执法事项等分为党务、政务、法务、校务、医务、居务、企务等七大公开类别,在合理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全部予以公开,以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方式消除商业贿赂产生的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监管体系

  以往,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资产大多由各个部门自行掌管,缺乏有力的第三方监管。今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将被剥离,并纳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非经营性资产的部分管理权将由国资委授权有关部门行使;而对于大型公益性设施,将探索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通过确立有效的分类监管模式,强化对国有企业商业贿赂行为的外部防控。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首批已清产核资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在昨天的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明确指出现在各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比较乱”,事业单位必须理顺关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机构及职能,予以剥离或转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避免因政府机构和市场机制之间存在灰色地带而滋生商业贿赂。据了解,今年事业单位分类“一切为三”,划分为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大类,被划为经营开发类的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进行调整、重组或改制。

  建立“黑名单”制度

  深圳市将以现有各部门的信息网络为基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具体来说,就是将工商、劳动、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门现有的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系统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在确保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力求最大范围、最低成本的诚信记录可公开查询;建立商业贿赂“黑名单”,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通过此举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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