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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小学评选首批“安全文明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3:45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祝勇实习生吴瑕)广东今年将在全省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评选首批“省级安全文明校园”,要求参评学校从2004年开始没有发生过集体中毒、火灾等事故以及学生打群架、组织同乡会现象。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已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在全市范围展开初评,已有30多所学校入选,最终确定后将于7月份上报省里参选“省级安全文明校园”。85分以上的可申报

市(区)级安全文明校园,90分以上的可申报省级安全文明校园。

  根据评选要求,自2004年1月1日以来,发生上访、闹访、罢课等群体性事件,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等恶性治安案件,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在校园内设置经营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学生发生打群架,组织同乡会,以及师生出现犯罪案件,发生吸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学校,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据悉,“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原则上两年评选一次。对获得“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生在“申报范围”中所列出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经核实,取消其“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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