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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明确官员职责是形成“问责制”的必由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4:10 四川新闻网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渝办发[2006]86号),正式向社会公开了市长、副市长的分工情况。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4月19日《重庆日报》)

  重庆将公布正副市长分工的消息之前就广受各界关注,昨天正式公布之后,再次在媒体及社会上成为热点。重庆市政府的这一举措,何以会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

  从“非典”危机中启动“官员问责”开始,“问责”一词成为社会最热门的词汇之一,一系列部委与地方高官问责事件也体现了“问责”的威力。不过,所有的“问责”还仅仅停留在对个案的问责上。也就是说,“问责”,还远未形成一种制度。

  从“问责”到“问责制”到底还有多远?我们不知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明确每个官员的职责是形成“问责制”的必由之路。

  分工不明确,出了问题就难免推诿、扯皮、“打太极”。官员权责不清,则必然导致问责不明,问责效果大打折扣。由于官员的责任比较模糊,很多地方出现了在问责过程中的“丢车保帅”、当“替罪羊”问题。问责成为丢车保帅的“权宜之策”,也使得“问责制”受到了来自公众的强烈质疑。

  重庆市政府公开市长副市长分工的做法,无疑是具有“破冰”意义的举措。此举不但明确了官员的职责,同时也让他们的职责暴露在了阳光之下,让老百姓心里有了数。公开透明的官员职责分工,有利于让老百姓广泛参与到落实问责制的轨道上来,从而有利于解决因问责主体缺位导致的问责不公或问责不实的问题。

  当“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的“官念”在官员中被“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的“官念”所取代之时,就是“官员问责制”的真正成功之日。(作者:民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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