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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欧洲旅游别穿假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4: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沈敏岚)“赴欧洲旅游不要穿戴、携带假冒欧洲品牌服饰、皮包”,这已列入沪上旅行社欧洲游“行前须知”。昨天,记者致电各大旅行社,获悉游客对此反应平静,到目前为止,沪上游客也没有因为穿戴仿名牌而在欧洲受罚。

  “赴欧洲旅游不要穿戴假冒欧洲品牌,欧洲执法部门重点检查亚洲游客,对于穿戴假名牌,轻则没收,重则可能处以单件500欧元,10件以上30万欧元罚款”,对于网上及部分

媒体的报道,一家旅行社出境部负责人解释,其实欧洲一直都有相关规定,只是近段时间对亚洲游客“盯”得比较紧,并非针对中国游客,作为旅行社,能做到的是在出发前尽可能将欧洲游须知告知游客,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出门旅游,尊重、遵守所到之地的规矩一直是旅行社反复提醒游人的内容,旅行社也时刻关注旅游目的地是否有新规定出台,并在第一时间告知游客。(相关评论《游客被欧洲海关处罚,谁该埋单》见A111版·早间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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