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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有病不用扛,大病有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7个月13329人次得到1598万元补助

  早报讯(通讯员刘华东)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安溪县共有13329人次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得到补助,补偿金额达1598万余元,人均补助住院医药费用1200元。这是笔者近日从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的。

  安溪县人口107万,其中农业人口近97万。据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瑞华介绍,去年7月8日,安溪县对2005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基金的收缴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安溪县补偿模式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在本乡镇医院住院且医药费在5000元以下的,乡镇报账中心在其出院时应一并审核结算完毕;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或住院医药费用在5000元以上需报县合医中心复审的,其报销的审核手续由乡镇报账中心统一负责办理。一般情况下,参合农民只需来回一趟,即可领到医药补助资金。

  据统计,2004年度有90.7%的参合农民就住县内各定点医院(其中46.4%就住乡镇卫生院、44.3%就住县级医院),只有9.3%的参合农民到县外医疗机构就住,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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