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10家医院无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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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
关键词:医院 日前,晋江市经济发展局行政执法大队对晋江市民营医疗机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对晋江市青阳光明医院、晋江市青阳长江医院等10家医院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单位给予处罚。 据悉,这些医院或在药品价格或在收费项目方面没有做到明码标价;另有一家医院存在价格欺诈,其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没有实施过,却以打折等方式造成“优惠”假象。 据行政执法大队杨燕玲队长介绍,依照相关价格法律法规,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医院的明码标价可采取电子屏幕或价格表等方式,放置在收费窗口的显著位置。 杨队长提醒患者,如果怀疑医院涉嫌价格欺诈,或者发现医院没有明码标价,应向其索要价格清单。晋江市经发局的价格咨询、举报电话:85622615。(黄艺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