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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须透明 收入节余期末向家长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我省出台规定要求学校收费必须透明,以供家长网上评议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全省“价格服务进校园”试点活动深入各校园。鼓励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并为师生与学生家长提供网络论坛自由发表意见和看法。要求学校在学年末公布各代办项目的收入、支出、节余和清退情况。

  据介绍,全省各学校的收费将进行全面清理并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政策清楚透明。教育收费以及其他相关的价格和收费信息要提供给学校、学生及家长。建立收费主管部门与学校、学生及家长沟通的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收费主管部门还要及时解答价格和收费有关政策咨询。对于学校、学生和社会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反映,有关物价部门将认真收集、及时了解并进行解答,做到反应灵敏快捷。

  省物价局与省教育厅还要求全省高校或有条件的其他各类学校,要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辟专栏,以发布与教育收费管理相关的动态信息,收录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公布我省制定出台的与教育收费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等。此外,还得在网站上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公布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如果有条件,还要为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就价格和收费问题提供一个自由发表意见和看法的平台,主管部门可从中更多地了解民情民意,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教育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另外,在学校的网站论坛上要设置“答疑台”,对学生提出的收费疑难问题,由收费主管部门及时给予回复,化解收费矛盾。学校还应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末公布本学年各代办项目的收入、支出、节余和清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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