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生被车碾前推开同伴》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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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0:3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被公交车夺去爱女的许先生夫妇,近日将肇事车辆所在公交公司告上厦门思明区法院。 许先生夫妇要求赔偿晚年无人赡养的损失近35万元、中年丧女的精神抚慰金12万元。 据了解,去年12月29日下午近2时,8岁女学生小许走出家门不到百米,在斑马线上被一辆32路公交车碾过,她遇碾前还推开同行的表妹。 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已受理这起赔偿案。而该起事故的涉案司机,已被公诉到法院,近日将判决。 记者 陈艳 通讯员 夏思 |